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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认证: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 补充安全技术要求 (试行)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华道顾问   添加时间:2021/6/23
 根据《煤矿堵水用高分子材料(报批稿)》、AQ 1088-2011《煤矿喷涂堵漏风用高分子材料技术条件》《煤矿加固煤岩体用高分子材料(报批稿)》《煤矿充填密闭用高分子发泡材料(报批稿)》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18号)要求,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补充安全技术要求,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中试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
1.高分子材料名称:煤矿堵水用高分子材料/煤矿喷涂堵漏风用高分子材料/煤矿加固煤岩体用高分子材料/煤矿充填密闭用高分子发泡材料。
2.高分子材料型号:采用“用途+主材料属性”的形式组合而成,具体划分方法见表1。
表1 产品种类及型号
用途 主材料属性
堵水(DS) 聚氨酯类(PU)
硅酸盐改性聚氨酯类(PU·SixOy)
喷涂堵漏风(PT)
加固煤岩体(JG)
充填密闭(CT) 酚醛树脂类(PF)
脲醛树脂类(UF)
备注:充填材料不受理聚氨酯类材料
【示例1】DS PU表示煤矿堵水用聚氨酯材料
【示例2】PT PU·SixOy表示煤矿喷涂堵漏风用硅酸盐改性聚氨酯材料
3.对于上述材料的A、B组分,通过在上述产品名称后缀A组分或B组分予以区分。
4.配套用注浆装置名称、型号:
名称:煤矿高分子材料用注浆装置
型号:

【示例1】ZZQ-5/3-20表示为0.5MPa气压下,额定流量为5 m3/h,额定压力为3MPa,额定功率20kW,用于煤矿高分子材料用注浆装置。
二、A、B组分的安全技术要求
1.A、B组分应有明确的物理特性,至少包括外观、pH值、密度、黏度。试验方法执行GB/T 14074-2017《木材工业用胶黏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2.A、B组分的闪点应高于100℃,且高于最高反应温度。闪点测定方法执行GB/T 3536-2008《石油产品 闪点和燃点的测定 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3.A、B组分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满足产品对应上述AQ标准及报批稿中溶剂型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值的规定。
4.A、B组分不能为强腐蚀性材料,应满足基本无腐蚀或轻度腐蚀的规定。试验方法执行GB/T 38498-2020《消毒剂金属腐蚀性评价方法》。
三、A、B组分混合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最高反应温度。加固、喷涂堵漏风材料不高于100℃;堵水材料不高于140℃;P类充填材料不高于95℃,N类充填材料不高于50℃。试验方法执行相关标准规定。
2.反应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必须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确(列出A、B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主要包括氰化物、氯化物、甲醛、一氧化碳、苯系物及总挥发性有机物等。试验方法参照附录A执行。
3. A、B组分混合过程中应有明确的固化时间。试验方法执行GB/T 14074-2017《木材工业用胶黏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四、高分子材料的安全技术要求
1.反应生成的高分子材料应满足对应上述AQ标准及报批稿的规定,其中煤岩体加固、喷涂堵漏风用高分子材料氧指数应不小于28%,充填密闭用高分子材料P类氧指数应不小于35%、N类氧指数应不小于28%。
2.产品技术文件中应明确高分子材料燃烧后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其中卤酸气体总量≤5mg/g,HCN含量<100mg/g,CO含量<400mg/g,试验方法参照NES 713 Determination of the toxicity index of the products of combustion from small specimens of materials和TB/T 3237-2010《动车组用内装材料阻燃技术条件》。充填密闭、喷涂堵漏风的高分子材料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烟气毒性指数≤5,试验方法执行NES 713 Determination of the toxicity index of the products of combustion from small specimens of materials。
五、注浆工艺过程及设备安全要求
1.注浆工艺过程:应明确注浆速率、组分配比及固化时间。
2.注浆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1)装置组成必须完整,至少应包括动力装置(注浆泵)、混合装置、软管、喷浆管(喷涂用),单向阀和安全阀、压力显示装置、三通阀等,其中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应取得安全标志。
(2)注浆装置配置的单向阀开启压力不得大于1MPa,开启灵活可靠。
(3)注浆过程中,对于泄露的浆液或安全阀开启排出的浆液,应配置回收装置(或回收桶)。
(4)产品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注浆装置输送介质的用途(煤岩体加固、充填密闭、快速堵水、喷涂堵漏风等)、成分、配比、密度及黏度等重要参数。
六、产品标签、包装
1.A、B组分标签上应有明确的产品名称、构成、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及适用场所。属于化学危险品的,应有化学危险品分类标志,明确标示出材料的潜在危害性及其防范措施。
2.A、B组分按反应配比采用标准包装。
七、使用说明书
高分子材料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注明材料构成(成分)及其识别方法、化学反应及作用原理、性能特点及材料用途,储存方法及注意事项,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危害健康信息、安全风险、注意事项以及出现危险事件时的紧急应对措施,产品的有效期、失效识别和检验方法(至少包括最高反应温度、阻燃性能等安全性能的检验)、失效产品的处置要求,使用配比及不同配比浓度下化学反应的差异性说明、相关警示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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