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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标志认证:《CQC认证证书恢复申请表》
持证人/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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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工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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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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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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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恢复的认证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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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认证证书通知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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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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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暂停原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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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简述(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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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恢复认证证书的工厂检查和/或抽样检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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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受理人/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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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意见(是否具备实施恢复流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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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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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请人须加盖公章;
2、申请表寄至生产厂所在地的管辖分中心的检查部;华北五省区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生产企业寄至工厂检查部华北部;境外生产企业(韩国除外)生产企业寄至工厂检查部国际部。(具体联系方式可登陆www.cqc.com.cn中“联系我们”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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