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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认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暂行)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华道顾问   添加时间:2021/2/22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安全标志)基本要求,适用于安全标志的申请、评审及其他相关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2014年12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正实施)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ISO 9000:2015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劳动防护用品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3.2安全标志 LA mark
表明具备生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能力标识。
3.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special laborprotective equipment
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劳动防护用品。
3.4防护性能 protectiveproperties
个体防护装备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能力。
3.5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载体,如记录、规范、程序文件、图样、报告、标准。【ISO 9000:2015 3.8.5】
4 一般要求
4.1原则
企业通过系统、规范的管理,有效控制生产及工艺过程,提高检验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确保所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 建立和持续改进
企业应依据本规范的核心要求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管控体系。在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模式,并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并保持管控体系。
5核心要求
5.1主体资格
企业应为合法的主体: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除外)、具备能满足生产需要并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生产场所。
5.2组织机构及职责
5.2.1组织机构
企业应根据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
5.2.2职责、权限
企业应明确部门或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并实施相应的考核制度。
5.3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
5.3.1 基本要求
企业应配备能够满足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并确保能正常运转。
企业应拥有生产、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的所有权。
5.3.2管理要求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管理制度,明确其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要求,保留相应记录。
应建立并及时更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台账。
5.3.3安全操作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结合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的操作和使用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各类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工艺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5.3.4检定/校准
企业应制定并实施检测设备(或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计划,保留并保证检定(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
5.4文件管理
5.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获取制度,明确主管部门或人员、获取的渠道和频次,及时获取企业适用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企业应认真分析获取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识别出本企业适用的条款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岗位。
企业应将识别出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条款内容及时融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技术文件,并在工作中得到落实。
5.4.2文件控制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更改、回收、作废等方面的要求,并指定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
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文件,确保使用部门或岗位得到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
对所有文件应加有效性和受控状态标识。
记录作为一种证明性文件,应保持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分类合理、方便查询,存放适当、不得损毁,保存期限应至少为四年。
5.4.3 技术文件
企业应有完整的、符合产品标准及与生产实际相符合的产品及工艺技术文件,并保持现行技术文件的一致性。
5.5过程控制
5.5.1 采购及验收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原辅材料、零部件、外购件及外协件的采购控制制度,明确对供方的评价要求并进行评价,形成并保存评价记录,建立并保持动态的合格供方名单,并确保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应商实施采购。
企业应有对采购物品的验收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保留验收记录。
5.5.2 生产过程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工艺管理制度,制定关键工序的工艺卡,明确控制参数或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应对半成品进行严格控制,不合格品应分区摆放、标识,并按规定处理并记录。
5.5.3 产品检验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产品检验制度、检验规程,确定检验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赋予其独立行使检验权利。
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检验室,检验环境应符合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验并保存相应记录。
5.5.4仓库管理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仓库管理制度,应有清晰、完整的出入库记录。
仓储物品应分类、分区摆放并标识清晰,具备通风、防潮的基本条件;仓储设施及作业应满足安全要求,涉及危险品的存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5.6能力要求
各类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应了解有关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及产品标准。质量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还应了解与产品有关的专业知识。
检验人员应具备熟练、准确地进行检验,并能出具完整、准确、真实的原始数据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能力。
与生产相关的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应保留培训考核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7安全生产
5.7.1 方针及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建立适宜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5.7.2 安全和职业健康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控制和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
应保留各项制度实施的记录。
5.7.3作业场所
企业生产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
生产场所内消防器材或设施齐全、有效,应有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通道。
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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